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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留学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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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晨悦 发布时间:2024-06-18 15:50:3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欧美同学会成立110周年庆祝大会的重要贺信精神,更好服务于陕西中心大局、服务于广大留学人员,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我省留学人员工作实际,经省委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欧美同学会决定在全省开展留学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登记范围


  以在陕归国留学人员为主体(适量吸纳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党政机关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中的留学人员,各类新区、开发区、自贸区中的留学人员,民营企业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留学人员,其他留学人员。


  登记条件


  在海外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学习、进修或者从事讲学、研究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年;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学习、进修或者从事讲学、研究工作累计不少于半年;在学术上有突出成就或对社会和留学事业有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需经省欧美同学会会长会批准。


  有关事项


  请接到通知的单位和个人,动员所有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填报相关信息或人才库,做的应报尽报。


  请查阅附件,于6月30日前通过“陕西省欧美同学会”小程序进行信息登记。

信息采集填写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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